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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有關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函公務人員保障法第19條規定關於職場霸凌之適用範圍
發佈日期 2026 年 4 月 07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71
公告內容

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法》第19條第2項,除了同機關人員間的霸凌外,現在明確包含「上級機關對直接隸屬之下一級機關」之人員 。若「下級機關首長」遭受「上級機關」具有權勢人員的負面言行侵害,亦納入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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