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組織架構

臺北市立復興高級中學:核定總班級數 66 班〈包括普通班、特殊班、體育班、藝術班〉,下設 3 處 3 室 1 館。

本校各單位執掌如下:

  • 校本部
    包含代理校長、秘書。
  • 教務處
    辦理課程教學、學籍管理、實驗研究與教學設備等及其有關事項業務。
  • 學務處
    辦理學生活動、生活輔導、衛生保健、體育等及其有關事項業務。
  • 總務處
    辦理校內公物維修管理、校舍及財產管理、環境綠美化、公文及檔案管理、薪資及各項費用發放等及其有關事項業務。
  • 輔導室
    辦理學生學習及生涯發展輔導、特殊教育等及其有關事項業務。
  • 圖書館
    辦理閱讀推廣、書籍、期刊徵集採訪管理、資訊教育推廣與資訊設備等及其有關事項業務。
  • 會計室
    依法辦理歲計、會計及統計等事項。
  • 人事室
    依法辦理人事管理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