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有關行政院主計總處修正發布《主計機構編制訂定及人員任免遷調辦法》第8條 發佈日期 2025 年 12 月 24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115 公告內容 考量任用法施行細則第21條已重行規範擬調人員之原任機關就商調案之權限,爰刪除主計人員任現職未滿一年不得請求調職之規定,並增訂主計人員之商調程序應依任用法施行細則辦理。 相關附件 行政院主計總處 函及令 行政院主計總處 函及令 檔案名稱檔案大小檔案格式下載行政院主計總處 函.pdf142.63 KB新視窗開啟檔案行政院主計總處 令.pdf217.64 KB新視窗開啟檔案 行政院主計總處 函.pdf行政院主計總處 令.pdf 《主計機構編制訂定及人員任免遷調辦法》第8條修正條文及總說明 《主計機構編制訂定及人員任免遷調辦法》第8條修正條文及總說明 檔案名稱檔案大小檔案格式下載主計機構編制訂定及人員任免遷調辦法第8條修正條文.pdf48.87 KB新視窗開啟檔案主計機構編制訂定及人員任免遷調辦法第8條修正總說明.pdf98.26 KB新視窗開啟檔案 主計機構編制訂定及人員任免遷調辦法第8條修正條文.pdf主計機構編制訂定及人員任免遷調辦法第8條修正總說明.pdf 【2025-12-24】115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及身心障礙人員等考試已開始報名! 【2025-12-23】臺北酷課雲平臺新增「Hahow for Campus」、「空中英語教室」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