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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114學年度第3次(國文科)及第1次(音樂科)代理教師甄選【複試】應考人員須知與考場平面圖
發佈日期 2025 年 7 月 22 日
發佈單位 教學組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公告等級 公告
點閱次數 89
公告內容

※時間:114年7月22日(星期三)
(1)考生報到並查驗證件:務必攜帶紙本准考證,上午08時30分前考生應完成報到及證件查驗。
(2)試教、口試:上午9時起開始複試
(3)考試順序依准考證號順序,考試當天公告。
(4)逾時未完成報到、抽籤,或於試教、口試經唱名三次未到場者,均視同放棄,取消應試資格。

※複試當天可以攜帶個人教學專業發展檔案、著作、獎狀等資料,請於複試時自行交由甄選委員酌參,甄試後考生本人自行帶回。

※補充說明:
1. 試教當日,本校試教教室僅提供黑板、粉筆,不提供電腦與單槍設備。
2. 試教前20分鐘,請應考人員至準備教室抽題準備,準備室提供空白課本,及A4空白紙張。 準備教室內,得使用自己帶來的教科書、講義或資料,禁止使用任何通訊器材(手機、穿戴式裝置、 3C 產品) 。
3. 應考人員一進入【試教室】即開始計時,自行攜帶之教具與其他設備,操作時間皆納入試教時間採計。

其餘重要說明事項請見本公告附件及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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