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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114學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 署)專案補助中小學科學教育計畫案,請有意申請的老師於4/14前,將所有資料送至設備組。
發佈日期 2025 年 4 月 02 日
發佈單位 設備組
公告類別 教師研習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142
公告內容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3月26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45401388號函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專案補助中小學科學教育計畫申請作業要點」辦理。
二、旨揭計畫,請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每校申請經費以新臺幣25萬元為上限。
(二)計畫主持人應為學校正式編制內之專任人員,且擔任教學或研究工作,具有專門學識與經驗者。
(三)延續性研究計畫,請於計畫名稱後註明(第O年),並於計畫書內說明研究進度及目標。
(四)過去獲補助之相同計畫,不得重複申請補助;倘計畫名稱相同,請加註114學年度,並於計畫書內說明本學年度新增或變更處。
(五)計畫之經費編列請依附件經費表說明核實編列。
三、私立學校申請計畫時,須檢附「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四、有意申請之學校請依限將申請計畫函報本局,計畫正本一式3份(請雙面列印並以長尾夾裝訂,切勿膠裝、釘裝)以聯絡箱交換至本局承辦人:中等教育科支援教師陳珮伶,
聯絡電話(02)27256365。
五、檢附計畫補助申請表、計畫項目經費表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各1份;未依前開表件格式填寫之申請案,不予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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