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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111學年度第2學期高一二學生學分補考網路登記事宜公告~7/5(三)12:00起
發佈日期 2023 年 7 月 05 日
發佈單位 教學組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1,908
公告內容

臺北市立復興高級中學111學年度第2學期高一二學分補考學生應注意事項
※ 依「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第10條規定:
學生學業成績不及格之科目,其成績達下列基準者,應予補考:
一、一般學生:四十分。
二、前條(第8條)第一項第二款至第四款學生:(請查學生手冊p27)
(一)及格分數為四十分者:三十分。
(二)及格分數為五十分或六十分者:四十分。

※ 請本校111學年度第2學期學業成績有不及格科目之學生,如成績達補考基準者,務必記得依規定時程上網登記補考、查看考程、查看考場分配資料及學分補考應試相關注意事項。

111學年度第2學期高一二學分補考相關資訊

1.網路登記補考時間:112年7月05日(星期三)12:00起至112年7月6日(星期四)23:59截止。

※ 同學登記補考後,務必要記得將7/13(星期四)- 7/14(星期五)整天之時間均空下來,準備參加學分補考。 ※

學生登記補考科目專屬網頁網址為: http://203.72.59.3/school/resit

3.網路公布學分補考考程時間&考場分配資料:112年7月11日(星期二)下午16:00。

考程表&考場分配資料將公告於學校網站首頁「校園公佈欄」最新消息及學分補考當天本校考場,提醒同學務必依公告之考程表上所列各科目之考試時間到校參加學分補考。

◎考場分配資料上未列出之學生欲參加學分補考者,須於考程表上所列各科目之考試開始時間30分鐘以前親至教務處教學組辦理補登記,以利教務處安排考場(預定於勤學樓3樓專科四教室)並準備試題卷供同學應考。

◎關於學分補考採多元評量之科目(不需上網登記),請同學至該公告查看
https://www.fhsh.tp.edu.tw/modules/news/Harticle.php?storyid=35186

5.學分補考日期:7/13(星期四)- 7/14(星期五)整天。

※提醒同學考試當天務必提早到校查看考場教室,須按公告分配之考場教室入場就座應考。

※每節考試學生遲到10分鐘以上者不得入場參加考試,逾考程表上所列各科目得入場參加考試之時間(考試開始10分鐘內)者,視同放棄該科目補考之權利。
應到考學生名單上未列之學生,如同學認為應考之科目及試題適用班級相符,並堅持主張要求繼續於未列名之考場教室內應考者,須配合於試場內應考至該科考試時間結束後,隨同監考老師返回教務處註冊組進行身分之驗證,並至教學組確認應考之科目及適用之試題班級。
應到考學生名單上未列之學生,須經教務處註冊組及教學組驗證確認無誤後,該應考科目之成績方能予以計分;但因學生自己本身跑錯考場教室並堅持主張要求繼續於該考場教室內應考,使得應考科目或試題適用班級有誤,致該節次應補考之科目未到考而無補考成績時,其結果均須由學生自行負責。

※ 建議同學穿著制服(本校制式之制服或運動服)入場,務必攜帶學生證應考。

※※※ 祝考試順利! ※※※

◎考試注意事項:
1.參加學分補考之學生建議穿著制服(本校制式之制服或運動服),務必帶學生證應考,證件請主動出示,並放置於桌面左上角,以利監考老師查驗身分。未攜帶學生證者,依學生獎懲實施要點處理(B108違反考試規則情節輕微者,記警告1次)。
違反前述規定之同學得主張要求暫行進入試場應考,惟須於試場內應考至該科考試時間結束後,隨同監考老師返回教務處註冊組進行身分之驗證;驗證無誤者該科成績方能予以計分,但仍會記警告1次(B108違反考試規則情節輕微者)。
2.作答考卷時間超過該科考試時間一半,始可交卷離開考場。提早交卷時應一併交出完整題目卷(俟該堂考試結束後才領回)。經教務處宣佈之該日考試最後一節,不得提早交卷。未依規定強行入場或離開教室者,該科不予計分。若未到可提早交卷時間但考生因病、因故(如廁等)需離開考場,應由監考老師陪同前去。提早交卷出場後不得復入,在考試時間結束前不得使用行動電話,違者以校規懲處。提早交卷者,應離開考區至指定之區域,違者經勸告仍再犯者,等同擾亂考場秩序,記警告乙支;考區範圍將於考前由學校公告之。
3.學生須按考試座位表就座,考試時書桌抽屜抽屜口朝前,書包置於教室前後或走廊,除必用之書寫、擦拭之文具外,非應試用文具置於教室前後或走廊,且行動電話務必先行關機。
違反規定扣該科分數10分,違規情節重大者,加重扣分或扣減其該科全部成績,行動電話或通訊器材監考老師得依情節先扣留。
4.考試完畢交卷後應即離場,不得逗留或在教室附近觀望及大聲討論考題作答情形,否則以考試作弊規定辦理。
5.考試時須遵守考試規則,保持肅靜、注意秩序;考試下課鐘響,應一律停止作答,聽從監考老師之指揮繳卷,未依規定時間內繳卷者該科不予計分。
6.電腦閱卷答案卡若有錯誤,以致無法讀卡者,扣該科10分。人工閱卷答案卷未確實填寫班級、座號、姓名者,扣該科10分。
7.答案卷、作文等請以黑色簽字筆作答,答案卡請以2B鉛筆劃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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