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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轉知本市選舉委員會宣導-第16屆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相關訊息
發佈日期 2023 年 11 月 15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公告等級 公告
點閱次數 262
公告內容

**國民年滿20歲有選舉權:鼓勵中華民國國民年滿20歲有選舉權,受監護宣告者亦同。
**不明選務消息不能信:正確的選舉或投票資訊除前往選委會網站查詢,也可以在網路社團、社群媒體中加入訊息查證管道工具。
**禁止攜帶手機及其他攝影器材進入投票所(但已關閉電源之行動裝置,不在此限)。
**加強宣導民調備載義務:選舉公告發布日起至投票日10日前,未備載出處資料或各式具民意調查外觀之選舉資料均不得發布、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
**反賄選:防止金錢介入選舉,使社會賢能經由公平、公正、公開的選舉,達成服務社會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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