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不適任教師相關業務一案 發佈日期 2023 年 7 月 20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公告等級 公告 點閱次數 351 公告內容 一、國教署為辦理旨揭業務,擬於112學年度商借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至該署支援,工作內容及資格,詳見國教署原函。 二、如有意願之教師請於112年7月28日(星期五)前逕將履歷表以電子郵件方式寄送至至ep242@mail.k12ea.gov.tw,並於信件主旨註明「應聘人事室商借教師」,國教署將個別通知面試事宜。 相關附件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檔案名稱檔案大小檔案格式下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pdf224.22 KB新視窗開啟檔案教育部及所屬機關商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作業原則.pdf666.90 KB新視窗開啟檔案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pdf教育部及所屬機關商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作業原則.pdf 【2023-07-20】轉知為強化行政中立觀念,請鼓勵所屬人員踴躍參與公務人員保障暨 ... 【2023-07-20】轉知臺北市政府人事處來函請各人事機構應確實宣導有關公務人員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