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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勞動部訂定「友善職場育嬰留職停薪獎勵雇主實施要點」,並自115年1月1日生效
發佈日期 2025 年 12 月 19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13
公告內容

有關勞動部「友善職場育嬰留職停薪獎勵雇主實施要點」修正發布,並自115年1月1日生效。

本要點實施內容如下:
一、執行單位: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二、適用對象:僱用勞工未滿30人之雇主。但不包括公立學校、政府機關(構)及國營事業機構。
三、本獎勵之發給基準及方式如下:
(一)按申請以日為單位育嬰留職停薪之勞工人數,每人每日發給新臺幣1000元。
(二)每一子女合計發給30日為限。
四、申請期限:雇主領取本獎勵,至遲應於受僱勞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起始日之次年度4月底前辦理;逾期者,勞保局不予發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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