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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函轉教育部辦理「113年教育部協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 理校園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一案,請各校踴躍報名參 加,請查照。
發佈日期 2024 年 11 月 14 日
發佈單位 總務處
公告類別 教師研習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183
公告內容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3年11月8日臺教資(六)字第1132704263號函
辦理。
二、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32條及「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規則」第17、18及19條規定:對於新進人員或在職人員於
變更工作前,應使其接受適於各該工作必要之一般安全衛
生教育訓練,不得少於3小時,並每3年至少應該再受3小時
在職教育訓練。
三、另參考教育部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處理中心災害統
計,「被切、割、擦傷」、「與有害物接觸」、「與高、
低溫接觸」及「火災」為本(113)年度第1季至第3季校安
通報中最大宗事故災害,顯示學校應加強落實校內師生、
工作者安全衛生意識及危害辨識能力,完善教育訓練以及
工作安全衛生守則,除了保護學生,更要保護校園的每一
位工作者,以建構安全無虞的學習環境及工作環境為目
標。
四、本年度辦理「113年種子師資辦理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共2場次,採線上辦理,課程資訊如下(簡章如附件):
(一)參訓對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員工。
(二)時間:
1、校園安全衛生基礎,訂於113年11月26日(二)。
2、實驗室安全衛生基礎,訂於113年11月27日(三)。
(三)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3年11月20日或額滿為止,每場次
報名人數為200名,依報名先後,額滿為止。
(四)報名方式:一律採線上報名,請至「教育部學校安全衛
生資訊網」(https://www.safelab.edu.tw)之「活動
報名系統」填寫報名資料。
五、本次課程考量開學期間學校教職員工外出上課較不易,為
擴及較多受眾,採線上課程方式辦理,通訊軟體使用
Google Meet,課程前2天將發送電郵通知,提供線上會議
室網址。
六、請各服務單位會與參與研習人員公(差)假。
七、若有相關問題,請洽本案聯絡人:中原大學環境險管控研
究中心葉庭岑小姐,電子信箱:tcyeh0805@gmai1.com,電
話:03-2654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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