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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公告臺北市政府來函:有關本府及所屬各機關(構)學校適用公務員服務法之人員赴香港或澳門,請自即日起參照「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構)人員赴香港或澳門注意事項」辦理一案,詳如附件。
發佈日期 2025 年 11 月 18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公告等級 公告
點閱次數 8
公告內容

詳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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