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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10條之1修正條文自112年6月2日起生效,請協助宣傳轉知請青少年及學生~
發佈日期 2023 年 6 月 16 日
發佈單位 藝術才能組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373
公告內容

文化部因應「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10條之1修正條文業經總統公布施行,自112年6月2日起生效,請協助宣傳轉知請青少年及學生不要購買黃牛票、販售票券不能加價或以不正方式(例如使用外掛程式)購買藝文表演票券,以免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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