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教育部補助合格教師赴新南向友好國家學校任教要點」第6點業經教育部修正發布 發佈日期 2025 年 11 月 06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15 公告內容 轉知「教育部補助合格教師赴新南向友好國家學校任教要點」第6點,業經教育部以114年10月23日臺教師(三)字第1142602864A號令修正發布。 相關附件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函、教育部原函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函、教育部原函 檔案名稱檔案大小檔案格式下載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函.pdf258.76 KB新視窗開啟檔案教育部 原函.pdf160.47 KB新視窗開啟檔案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函.pdf教育部 原函.pdf 教育部補助合格教師赴新南向友好國家學校任教要點修正規定 教育部補助合格教師赴新南向友好國家學校任教要點修正規定 檔案名稱檔案大小檔案格式下載教育部補助合格教師赴新南向友好國家學校任教要點第6點修正規定.odt41.07 KB新視窗開啟檔案教育部補助合格教師赴新南向友好國家學校任教要點.pdf222.59 KB新視窗開啟檔案 教育部補助合格教師赴新南向友好國家學校任教要點第6點修正規定.odt教育部補助合格教師赴新南向友好國家學校任教要點.pdf 教育部令 教育部令 檔案名稱檔案大小檔案格式下載教育部 令.pdf139.39 KB新視窗開啟檔案 教育部 令.pdf 【2025-11-06】「氣候變遷專題研究的第一步」教師工作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