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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財團法人台北市衛理校友教育基金會–112學年度獎助教學改進計劃辦法
發佈日期 2023 年 1 月 11 日
發佈單位 教學組
公告類別 教師研習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225
公告內容

壹、目的
為因應多元社會的競爭力,提高教學效能,創新教學方式,充實教學內涵,本會鼓勵教師改進教學,發揮教育特色,提昇教學品質與教學成效,以幫助青少年增加適應生活之能力,成為具備人本情懷、能肯定自我、關懷他人,統整知識,建
立宏觀視野的健全國民。特訂定「財團法人台北市衛理校友教育基金會獎助教學改進計劃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貳、申請方式及資格:
台北市公私立中等學校教職員或衛理女中校友(註)提出申請,規劃一學期(年)的教學設計或活動設計,向本會遞送計劃書且由學校教師負責執行。
(註:申請者若為學校職員或衛理女中校友,其提案計劃之主持人或協同計劃主持人二者之一必需具教師資格。)

、申請作業
一、 申請名額:每學年六案為原則。
二、 申請獎助金額:每件申請案以不超過十五萬元為原則。
三、 申請時間:每年 1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開放申請,郵戳或郵件寄發日期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四、 申請案內容 :
(一)範圍為各科教學活動、教材製作及學校整體性活動。
(二)教學設計活動以跨科合作尤佳。
(三)教學活動類別可包括參觀、訪問、資料收集、表演以及服務等形式之活動等。

五、檢附文件:
申請人須於申請期限內,完整填具並依以下所列順序排序,繳交所有文件(請申請人自行保留影本)。
(一)申請人(計劃主持人)所屬學校出具之同意函(附件四)。
(二)提案計劃書內容(附件一):
1.申請者個人基本資料。
2.申請計劃之教學目標、理念、內容、方式、對象、地點、實施程序、預期成果等項說明。
3.計劃預算書:經費編列應以本基金會所訂定之【獎助教學改進計劃預算編列標準】(附件二)為原則。請參考【口語訓練計劃預算編列表】(樣本、附件三)。

六、申請方式:
備齊申請所需相關文件,以書面或電子郵件方式向本會提出申請。
收件單位地址:111台北市士林區至善路二段 321 號
財團法人台北市衛理校友教育基金會收
電子郵件: t173@wlgsh.tp.edu.tw

詳情請參閱: https://www.wlgsh.tp.edu.tw/nss/p/alumnussche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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