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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本府修正「臺北市政府表揚優秀青年公務人員要點」第8點規定,並自115年9月1日起生效
發佈日期 2026 年 9 月 02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74
公告內容

為強化本府留才措施,鼓勵青年公務人員持續發揮所長,並培育未來優秀中高階領導人才,另考量考試院114年10月8日修正發布之公務人員激勵辦法第五條有關個人即時獎勵之規定,已增訂多元獎勵方式,爰將現行頒給獲選之優秀青年公務人員等值禮券之獎勵方式,調整為獎金並酌修相關文字,俾使本府績優人員獎勵措施更具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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