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資格:本校學生,高三生優先排定座位。
●申請流程:
一、本校採自願申請搭乘。繳費(車資預繳5000元)後,概不退費。
二、本校租用校車為合法之四十三座,無站位,每位同學均有固定座位。
三、因故需轉乘其他路線,可檢具家長證明,向教官室學生專車服務處申請。
四、申請表詳填後,送交教官室學生專車服務處彙整,若人數超過,在調整路線無法滿足同學需求時,以集合全線同學抽籤決定搭乘。
五、申請搭乘校車應以一個學期為準,不得中途退出,俾便調配車輛及避免影響全車同學權益
(高三亦與一、二年級同學相同計算至學期結束)。
六、車資計算為該線搭乘人數平均分擔該線車資,期末若有結餘則予以退費。
●校車路線及站名:點這裡
乘專車須知暨車長注意事項
一、搭乘專車時間:依該線專車律定之各站停靠時間搭乘,逾時不候。
二、專車脫班(延誤十五分鐘未到)之處理:
(一) 上學:由各線車長通知同學改搭其他交通工具到校。
(二) 同學改搭其他交通工具往返之費用由承包專車之公司支付,收據於當日放學前繳交至教官室(收據務必註明共同搭乘同學之班級、姓名、路線、站名、付款人)。
三、車長應注意事項:
(一) 清查各站上車人數。
(二) 確定搭乘同學之座位。
(三) 下車前,提醒同學下車,並注意是否有遺失物在車上。
(四) 維持車上秩序及注意行車安全(包括司機是否有違 規事項)。
(五) 每日第一節下課前至教官室填寫專車日誌。
(六) 教官室專線:28960933
(七) 文境通運公司電話:02)25868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