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賀 107年度臺北市教育關懷獎複審獲獎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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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下載:
檔案一:10月30日教育關懷獎說明會PPT海報檔
檔案二:107年度教育關懷獎「海報模板」
檔案三:107年度臺北市教育關懷獎6000元獎學金領據
檔案四:107年度臺北市教育關懷獎頒獎典禮特殊需求申請表

注意事項:
一、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訂於107年12月13日(星期四) 下午1點舉行頒獎典禮,頒贈獎學金6000元、獎座、獎狀及貓頭鷹禮盒。
二、請複審通過學校派員與會製作學生光碟、海報及典禮需知說明會。
三、檢附106年度教育關懷獎頒獎典禮節錄影片,供各校與會人員參考:https://youtu.be/p_Jv8b3lZTI
四、本案如有相關疑問請逕洽承辦學校本市立復興高中特教組鄭麗華主任、廖芷瑩組長、黃珮瑄老師。
連絡電話:(02)2891-4131#510、511
專線電話:02-2898-6282

107年度臺北市教育關懷獎實施計畫

附件一:107年度臺北市教育關懷獎實施計畫─PDF版Word版

附件二:107年度臺北市教育關懷獎被推薦人基本資料表─PDF版Word版

附件三:107年度臺北市教育關懷獎推薦資料表─PDF版Word版

一、依據「臺北市教育關懷獎評選表揚要點」辦理。
二、為落實關懷弱勢精神,提升學生學習動力及信心,本局特辦理107年度臺北市教育關懷獎,表揚本市不畏艱難、突破逆境之學生,藉其感人事蹟,以為學習典範,鼓勵學生向上奮進。
三、旨揭活動辦理方式如下:
(一)實施對象:就讀本市轄屬各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在學學生。
(二)推薦條件:學生雖處逆境,仍能不畏艱難、突破逆境、勤奮向學、品行優良,有具體感人事蹟,足堪表率 (包含低收入戶學生、身心障礙學生、原住民學生、新移民學生、單親及隔代教養家庭學生)。
(三)學校推薦:
1、各校成立推薦小組,進行評選,小組成員包含校內行政代表、教師代表及家長代表等,其組成人數、作業方式,由各校定之,評審標準可參酌學生是否具有利他、服務、關懷之證明文件及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辦理,各校推薦名額以1名為限。
2、各校於107年9月28日(星期五)前,將推薦資料紙本1份親送或掛號寄送「臺北市立復興高級中學輔導室特教組收」(地址: 112臺北市北投區復興四路70號),並請於信封標明「推薦參加臺北市107年度教育關懷獎」,截止日期以郵戳為憑。
(四)本局評選:本局組成評選委員會就各校推薦名單進行評選,選出40名獲表揚學生,並於107年10月26日(星期五)前於本局及市立復興高中網站公告名單。
(五)頒獎及表揚
1、各校推薦之學生,核予記功1次,並頒給獎助學金新臺幣(以下同)1萬元及獎狀1紙,由各校於校內相關集會進行公開表揚及頒獎。
2、獲選表揚之40名學生除獲得前開獎勵外,本局訂於107年12月13日(星期四) 舉行表揚典禮,再頒贈獎座1座及獎助學金6,000元。
四、本案如有相關疑問請逕洽承辦學校本市立復興高中特教組鄭麗華主任、廖芷瑩組長、黃珮瑄老師。
連絡電話:(02)2891-4131#510、511
專線電話:02-2898-6282